1.福州工资4000社保怎么交

2.五险一金大概一个月多少钱

3.福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4.e福州上的住房公积金,第一次可以提现多少钱

5.福州住房公积金额度

6.福州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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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首先,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比如原户口在北京,而去深圳工作.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就很成问题!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意思是这样,比如对于养老保险.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设).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还取不出来.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如你每个月要交500单位给你交1000如果你跳槽了,这些钱又不能转,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基本工资+各项+奖金很多企业,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部分.有很大猫腻,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就取不出来的.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要问清楚这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银行”:须填报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号)”:均要严格按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五险一金大概一个月多少钱

五险交纳大部分有单位承担,个人只承担8%的养老险,2%的医疗保险和1%的失业保险,共承担11%,如你每月工资4000,那么需要交4000*11%=440元。

五险主要是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不同的保险其缴费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如北京户口一般是按照缴费基数的0.8%进行缴纳。

2、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占20%,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

3、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占10%,个人的缴费比例为2%。

4、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1.5%进行缴纳,个人按基数0.5%进行缴纳。

5、工伤保险:一般个人不缴费。有单位进行缴费。其中,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

五险一金适当调整

2016年3月17日,院总理强调,“五险一金”有适当调整空间,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缴存比例,两年内解决跨省就医异地直接结算。

2018年8月,在第六届海峡青年节上,福建福州发布《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在榕台胞使用台胞证与福州市民享受同城待遇,在榕工作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与福州市居民同等劳动保障待遇、同等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五险一金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很多企业招揽人才的基础条件。

现实中,越是发达的地区,员工对于五险一金的重视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线城市,因为和买房买车资格挂钩,五险一金已经成为找工作的重要标准。

百度百科:五险一金

福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很多人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三)福州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回原籍的。

4、调离福州的。

5、偿还购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出国、出境定居的。

8、因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程序:

1、职工个人填写《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缴存单位核定并盖章

3、持本人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核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4、职工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类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提交:

1、购房合同原件、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产权证的,所提供的提取材料同购买二手房。

(二)、购买二手房的,提交: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交: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交款或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产权证的,所提供的提取材料同购买二手房。

5、如所拆迁的住房为祖产的,需提供所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2、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二)、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县级国土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乡镇人民核发的《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2、职工在省外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购房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1、借款合同原件(在本中心的公积金可不提供)

2、提取前12个月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偿还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提前偿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注:(1)如出具的是提前还款通知书,需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到银行还贷账户。(2)提前还款提取需在一年内办理)

7、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8、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福州市非住房公积金住房类提取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6、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福州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医疗有效费用票据或医保部门出具的扣除医保后的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4、职工与患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6、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7、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8、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办理时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如新单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6、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7、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以上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一定的了解了吧,此外,小编还为大家带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的查询以及提取流程等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为你解答。

e福州上的住房公积金,第一次可以提现多少钱

个人账户余额的50%。

1、根据福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金额取决于您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数和个人账户余额。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是个人账户余额的50%。具体来说,如果您的账户余额为10000元,那么您可以提取的最高金额为5000元(即账户余额的50%)。

福州住房公积金额度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额度

法律主观:额度是80万,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3月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二)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三)职工家庭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时:额度不超过所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80%;且职工家庭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月应还款额之和,占职工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职工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不需再提供收入证明。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

二、福州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你可以查一下你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一般的数额是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五倍

三、福州公积金余额只有1万能贷多少?

这个肯定也是要看你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一个情况来确定的了,如果说你的住房公积金里面有1万,你想要的话,也要根据你当地的银行给到的金额为准。每个地方他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话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像我们这边的话,南通这里1万块钱的话大概能贷个10到20万左右吧。当然还是要看你自己的当地政策了,你最好去银行咨询一下

四、福州市直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

最简单的办法用你公积金卡里的钱的余额乘以20就是你能的数额,最高40W但要根据你买房的总价值 也就是说如果你卡里有1W 你就能20W

福州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福州市住房管理中心的介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额度如下:1.流动性宽松时,职工家庭公积金最高额度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2.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公积金最高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3.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低额度统一为20万元。4.首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意思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该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强制缴存的,虽然住房公积金也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该部分是需要被存入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第七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