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油价谁控制下来的油价_国家油价谁控制下来的油价最高
1.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2.0几年的时候把石油价格打下来的是谁
3.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4.油价为什么又涨了
5.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我国原油定价机制:目前国内现货市场多数采用的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也叫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原油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在大宗商品交易上,做市商制度表现出更强劲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扩展资料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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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几年的时候把石油价格打下来的是谁
据统计,今年夏天以来,原油价格已经累计下跌了约40%。尽管如此,11月27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在维也纳发布声明称,将石油日产出维持在3000万桶的水平不会改变。
紧接着,国际油价应声跳水,布伦特原油最低触及71.26美元/桶,跌幅7.93%,而NYMEX原油最低触及67.75美元/桶,跌幅7.82%。石油价格下跌的背后,不仅仅是经济原因,也掺杂着历史因素和现实冲突,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是谁在背后操控着石油价格?我觉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折射了国际政治。美国是背后操控油价的始作俑者,美国的目的很简单、很直接,就是要通过油价来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
俄罗斯是仅次于沙特的世界第二大产油国,能源占俄罗斯出口总额的70%,根据相关机构研究分析,原油价格每跌10美元,俄罗斯将减少19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在油价低落的这一年里,俄罗斯外汇储备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
其实,这已经不是美国第一次使用石油价格战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里根总统为首的美国政府纠集沙特等国家一举把石油价格压到10美元以下并长期保持,使得严重依赖油气出口的苏联陷入全面困境,最终苏联在1991年宣布解体。
但美国或许没有想到,油价持续下跌的受害者不仅仅是俄罗斯一国。其他主要依靠出口石油、经济多样化不足的国家同样身处险境,甚至连美国自己也同样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在石油输出国组织中,沙特和科威特等国家可以忍受国际油价低至60美元/桶。但是对于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和伊朗等国家,只有在油价维持100美元/桶时才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尤其是伊朗,国内财政收入一半要靠石油出口,现在的石油价格对其国内财政而言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我们再看美国,近几年来美国页岩油的改革有了显著突破,美国页岩油可以自给自足。但是,有机构分析,原油价格如果是70美元/桶,美国页岩油的开采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利润了;如果是60美元/桶,美国页岩油行业将全盘崩溃。所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决定不减产,对于美国的页岩油行业也将是一次悲剧性的沉重打击。
那么这场战役的背后谁能受益?我们说,受益者反而是中国、日本这些石油进口国。目前,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中国完全可以趁机囤积原油,扩大原油战略库存。
近期,中国首次公布在2006—2009年建立的战略原油储备数据,第一阶段已储备9100万桶原油,这大约相当于中国两周的进口量。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1、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2、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3、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4、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扩展资料:
石油性质:
1、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2、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3、有的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较高,属低硫环烷一中间基。其汽油馏分感铅性好,且也富含环烷烃与芳香烃,故也是催化重整的良好原料。柴油馏分的凝点及硫含量均较低,酸度较大,产品需碱洗。减压渣油经氧化后可生产石油建筑沥青。
另有些低凝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也低,属低硫中间基。适于生产一些特殊性能的低凝产品,同时还可提取环烷酸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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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为什么又涨了
这个问题主要还是分三方面,一方面是国际方面,一个是国内方面,还有我国原油现状是进口国而不是出口国,也就是说国家需求大于供应。
国际方面
1、中东地区长期的,大量的油田被迫减产或停产,原油供应不足等等直接导致国际原油价格上下波动,加上加上油价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已经突破60美元每桶,并且有持续上涨的趋势。
2、国际原油一般也是由美国一手操纵的,而中国并没有定价权。在石油大战愈演愈烈的今天,恶意控制油价,已经成为美国打击对手的手段。而现在的中国对石油的依赖越来越大。
国内方面
1、石油的垄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都是中字头,但是又不能亏本赚买卖,所以提升部分价格,价格越高赚的钱越多。
2、税太高,我国油价税款里面有0.83%的地方教育附加税,1.24%的教育附加税,1.75%的企业所得税,2.89%的城建税,14.53%的增值税,26.81%的消费税,而汽油的税收占了一升成品油价格中的48.05%,也就是说真正成品油的成本只占到了成品油总价的51.95%(如果油价是10块,税收占了4.85元,而真正的油价才是5.19元)。
3、如果油价太低,会直接影响到新能源产业,比如电动汽车,本身就贵,要是油价再低一点,大家都去买汽油车了,这样谁还去买新能源车。
4、如果油价低了,大家都开车了,这样会导致能步行的也开车,能骑自行车的也开车,因为出行成本低嘛,而且中国的汽车就多,人也多,马路停车不熄火,浪费严重。
需求方面
我们国家需求大于供应,由于国内对原油需求量较大,国内各大炼油厂炼油盈利能力相比于发达国家仍有不足,炼油成本提高了,国内油价自然就上涨了。
参考资料:
首先,这跟国际油价持续呈现出来的上升势头不无关系。纽约市场和北海布伦特油价,作为两个重要的基准油价,都突破了每桶60美元的高价。这跟世界上两大石油资源大国——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又有很大的关系。石油输出国组织,简称“欧佩克”与俄罗斯达成了延长减产的协议,这也使得供不应求的现象产生,自然,油价就会上涨。虽然减产会对销售额造成影响,但是高油价也是这些石油大国希望看到的,而且对他们有利。
其次,投机者进入到石油市场也对油价有很大的干扰。之前有消息报道,石油国家伊朗发生了“骚乱”,而这给了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大肆鼓吹,原油供应会受到此次“骚乱”的影响,而且基准油价之一的北海布伦特油价将会直接达到100美元一桶。这对于油价的上涨是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的。
最后,巨大的需求也是油价上涨的一个主要原因。这其中又包括了四个主要因素:第一,世界经济对原油的依赖程度。第二、世界经济的复苏也是不断拉动石油需求增加的基本原因。第三、中东国家甚至是俄罗斯本国内的恐怖袭击等不确定因素也对油价的波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四、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对石油等能源消费的急剧增加。基于这四点原因,在巨大的需求之下,油价就会一直上涨。
参考资料:
人民网评:油价首涨,消费税如何依法调节--观点--人民网
国内各地油价查询-油价网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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