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天府市民云怎么交维修基金

3.成都购房房屋地税怎么算的?

4.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5.我想在成都买一套房子价值30万应该交多少钱的税呀

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专项维修资金价格_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建立城市住房维修保障机制,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部位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拥有二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统一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第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统筹监管的原则。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监督管理。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业主、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第二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第八条 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分别按下列规定缴存: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存;所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归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

(二)购房人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存,该专项维修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

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第九条 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时限: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该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三)业主大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对配备电梯的房屋和未配备电梯的房屋,分别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将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商品房出售时,所缴存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转由购房人承担。第十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分别按下列规定提取和缴存:

(一)售房单位对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30%提取,对未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20%提取,专款专用。

(二)购房人按售房款的2%缴存,该专项维修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第十一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时限:

(一)售房单位自房改售房款存入单位住房资金专户之日起30日内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二)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前,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应当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事项。

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当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提交专户管理银行出具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全额交款凭证。第十三条 一幢或者一户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30%时,该幢或者该户房屋的业主应当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第十四条 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并分摊计入该房屋业主的分户帐。

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并分摊计入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分户帐。

天府市民云怎么交维修基金

1、进入《天府市民云》中,选择首页功能分类中的“生活缴费”选项。

2。在当前缴费项目中,可以点击“添加缴费”新增相关的缴费项目信息。

3、在添加缴费信息项目后,用户就可以缴纳相关的生活缴费项目。

4、选择教育缴费,用户可以根据所在城区及区县进行教育缴费。

5、选择社保缴费,即可进入成都社保缴费页面在线缴纳社保费。

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后,按户存储,归业主所有,经业主履行一定程序决策后,专项用于共用部位的维修,金额不足时需业主及时补交,政府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成都购房房屋地税怎么算的?

购房时地税是没有的,一般都只有契税,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般是1。5%,超过144平米为3%.买方缴纳房价1.5%的契税(144平米以上的3%)和0.05%的印花税;维修基金2%;此外是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少许。律师代办费,交房的时候,还要交取暖费,物业为 ,煤气开栓费,有线电视安装费 如果包括按揭贷款在内,缴纳的税费主要有:1、交易契税:成交价*1.5%(产籍中心);2、交易费:6元/m2(产权交易中心);3、产权登记费:每件80元(产籍中心);4、核档费:200元(产籍中心);5、抵押登记费:每件80元(产籍中心); 6、评估费:评估额*0.5%(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7、保险费:评估额*0.07%*贷款年限(保险公司); 8、公证费:贷款额*0.3%(公证处);9、按揭代理费:贷款额*1%(代理公司);10、按揭担保费:贷款额*0.2%(担保公司);11、评估代理费:500元(代理公司);12、抵押代理费:500元(代理公司);13、过户代理费:600元(代理公司)。前后大概需要40天,主要是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核抵押登记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请咨询87218939。

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交纳大修金、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等。交给开发商的费用通常有: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管道天然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宽带初装费;安防系统费用;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其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管理部门规定来收取的。其中如果面积没有差异,或是没有违约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补差款和违约金等费用了。

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

天然气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7月15日以前的建设项目,目前西安市居民共交三项天然气费用共2278元,其中包括760元建设资金、218元IC卡费用和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如果是2005年7月15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发商只要能提供给国家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居民安装天然气时只交2笔费用1518元,即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和218元IC卡费用。消费者所交天然气费用不一,关键要看房地产开发商与天然气公司所签合同的年限。年限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一样。

另外,如果是您是在07年12月1日实行“一价清”之后签订的合同,在楼盘实行一价清的情况下,天然气、有线电视安装等费用已经计入房价,在上述费用之中要除去天然气、有线电视、开发商代收代缴的费用。但大修基金、契税需要购房者自行交纳。

实际中房产证的费用通常是开发商代办,在收房时候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交纳相关的费用,办理房产证交纳的主要费用有: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如果在11月1日以后购房,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0月2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您可以根据您房屋的实际情况,根据以上大概计算。

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住宅维修保障机制,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监管原则)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原则。第五条 (职责划分)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国土、质监、公安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辖区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投诉渠道)

市和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渠道,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第二章 交存第七条 (交存范围)

同一住宅建筑区划内,拥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非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已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取、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第八条 (交存标准)

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5%交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交存。所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归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所有,分摊计入按房屋户门号设立的业主分户账。

(二)业主对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2.5%交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2%交存。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尚未出售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项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待房屋出售时,转由业主承担。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尚未出售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业主大会设立后开发建设单位仍未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开发建设单位限期交存。

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已按建筑区划为单位单独列账的,可将单列账中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分摊至相应范围内业主分户账。

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对原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搬迁,且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为补偿安置对象的,应当按照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交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补偿安置义务主体承担。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第九条 (已售公房)

已售公有住房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业主分别按下列规定提取、交存:

(一)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售房款的30%,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应当按售房款的20%一次性提取专项维修资金,自售房款存入单位住房资金专户之日起30日内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归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二)业主应当按售房款的2%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前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归业主所有。

我想在成都买一套房子价值30万应该交多少钱的税呀

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1、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最新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成都市依国家规定执行,暂免征印花税。

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1、登记费:80元;(

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发改价格〔2008〕924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目前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注销登记不得收费。目前成都市执行国家规定,取费标准为80元/套。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5元/本

工本费,根据国家规定,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该项费用,目前成都市收费标准为5元/本。

3、印花税:5元/件

4、契税:普通住宅缴纳房价款的1.5%;(注:非普通住宅住宅或者第二才一购买的,不享受此税率,仍按3%缴纳)

最近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如果你符合这个条件契税按1%征收。

具体到成都市,根据地震后的市政府“50号文”和12月初下发的“61号文”, 对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也就是说,成都市购买普通自住房和其他商品房契税取费比例分别为0.35%、0.675%。

5、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简短而言,专项维修资金,就是维持物业运转和物业维修的资金。1998年在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后建设部颁发并于1999年1月1日施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部委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3%的比例缴交维修基金,并规定由开发商代为收取。

依据成都市相关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成房发[2004]63号)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电梯公寓按2.5%缴存,无电梯的按2%缴存。

其中,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房屋指导价依房屋所处区域及楼盘情形而定,中心城区目前电梯公寓和非电梯公寓市场指导价分别按1500元、1300元计算。

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交房时,相关规定已载明,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川价发〔2008〕196号)。只是业主在使用有线电视等设备时,再缴纳开通费用。

对于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和物管公司协商,可以按月交,不过具体情况视物管公司相关规定。

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1、律师费:贷款额的0.3%。

2、保险费:

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以银行按揭购买的住宅,按揭期间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万一住宅遭遇火灾等灾难造成损毁,由保险公司赔付,以保障银行的利益。

保险费的收费额为:房价总额*费用系数*贷款年限

费用系数视不同保险公司而定,如果征收该项费用,银行会出示书面文件,代保险公司收。不过,目前银行一般不强求征收这项费用。

3、公证费

按揭公证实质上是银行委托公证部门,为了确保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借贷关系而进行的公证。目前对按揭公证费的收费标准为300~500元/户,中心城区的楼盘,收费一般在300~400元(已婚和未婚的有些差别)。这项费用的具体规定各银行或有差异,如建行规定,对于合同上出现共有人、且不是夫妻关系情况的;以及三环以外的郊县楼盘,一般收取的公证费在500元/户。

4、按揭担保费

是指在购房中,有些银行要求购房者在办理购房贷款时,需要担保公司担保并收取担保费(这项规定视具体银行而定)。目前成都市的取费标准大概在贷款额的0.8%-1%。

此外,在转按揭中,目前办理相关业务的银行一般会指定一家担保公司先将客户剩余的按揭贷款还清,然后再按最低7折利率优惠给客户重新办理贷款,客户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一般为剩余按揭贷款总额的2‰到4‰不等。

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

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

你交的费用,一般是由开发商代收代缴,你自己交也可以,但就很麻烦了,跑东跑西的,就让开发商代缴吧。

开发商也有产权税费、维修基金要交,不过比例和个人是不一样的。